商業法

澳洲商業法範疇涵蓋了如下幾個基本的法規

公司法

  • 法人地位與股東責任股份制有限公司擁有獨立法人資格可以參與訴訟,擁有資產, 承擔債務 。
  • 對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務, 股東的責任只限於個人所認購的股權的金額。只要認購 的股權或股票金額都已付清,股東對公司的債務不必再加負責。
  • 股東可以是法人團體也可以是由一個股東組成,最少註冊資本為1澳元。
  • 私人有限公司股東人數限制在五十位一下,公司名稱必須使用:PTY。
  • 成立公眾公司(即Public),至少需要三個董事和一名常居澳洲的委任秘書,除此之外還需要委任一名審計員。
  • 公司章程也是必不可少的流程。
  • 公司關閉或清盤也有規定的程序。
  • 選擇一個合適的公司結構非常重要。若是律師去考慮這個問題,則一般選擇有限責任。若要組成一個公司的企業家一般會從自由度和稅收去考慮。
  • 公司的擁有人叫股東。董事是管理公司的人員,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但若是私有公司的話,一般有對公司投資的股東即便是不參與公司管理或運作,我們都會建議要爭取有閱讀帳目的權利。

合同法

  • 合同的定义不僅僅局限於書面合約,口頭約定,短信郵件也包含在內。
  • 等價交換(considerations)屬於合同構成中不可缺少的要素。
  • 针对無法履行合同的情况,设立豁免條款,包括: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无法履行合约;遭遇人為毀約的受害方無需继续履行合約。

消費者保護法

  • 禁止商人在贸易或商业上进行误导或欺骗行为。
  • 賣方有确保物品质量的责任。
  • 禁止不合情理的行为(严酷 ,压迫性及苛刻行为)。
  • 可废除不平等合同条款。
  • 禁止不公平貿易行为,比如层押式推销。
  • 建立货品安全保障规则框架,并成立国家安全标准。
  • 货物品质遭受严重损害 (major failure) 可以退貨。
  • 供应商拒绝或没能在合理期间内修好货物的缺陷,可以退貨。

交易管制法規

  • 澳大利亞沒有外匯管制制度。反洗錢措施是通過金融有關的交易報告与規定來 監測。《1988 年金融交易報告法規》  确定了交易報告的種類、程序、法律責任。法規也立定與賬戶有關的規定、報告信息的保密、金融情報機構的職責。
  • 但凡指超過一萬澳元數額的現金交易。
  • 有責任進行巨額現金交易報告的主體被稱為 “現金交易者” (Cash Dealer) ” 。它包括以下主體:金融機構、法人、保險商或保險中間商、從事證券業務 的金融機構、信託的受託人或管理人、開出、買賣、支付支票或匯票的人、黃金交易商等等。
  • 澳大利亞出入境巨額現金轉移需要向金融監管部門報告。
  • 當律師參與某 一項巨額現金交易 , 律師有責任向 AUSTRAC 提交現金交易報告 (Cash Transaction Reports by Solicitors) 。
  • 跨国资金转移报告(Reports of International Funds Transfer Instructions) 。资金转移交易者是指汇出境的跨国资金的传送方或汇入境内的资金接收方。当经常营此类交易时, 必须在收到或传送该资金后的 14 天之内提交报告。

知识产权

在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受联邦立法和普通法保护。根据联邦法律,专利、商标、著作权和设计在所有辖区均受保护。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推动一项世界领先的知识产权制度,旨在鼓励创新并保护开发原始知识产权的企业。澳大利亚还是许多国际协议的签署国,这些协议有助于在许多国家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其包含主要幾個方面

商標:

  • 澳大利亞是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的成員國。因此,澳大利亞商標申請者可基於他們在澳大利亞的申請從而向世界上許多國家提交一份國際申請。
  • 除了商標以外,澳大利亞境內的企業應考慮註冊以“.au”結尾的域名,這些域名與其商標和商號相關聯,這樣會更好的保護企業的品牌。企業還應確保關鍵商標和商號在澳大利亞註冊。這些註冊將確保持續的品牌保護。
  • 此外,由於澳大利亞存在商號,在形成加盟店時,加盟主必須確盟主同時擁有認商標和商號。

專利:

  • 澳大利亞有兩種專利形式:標準專利和創新專利。
  • 標準專利的保護期為自申請之日起的20年,一般用於保護高層次創新。創新專利的潛在保護期為八年,用於一般創新。
  • 創新專利於認證後才可實施。

著作權:

  • 澳大利亞著作權法鼓勵企業通過為原創作品提供保護。根據《1968年澳大利亞聯邦著作權法案》,原創的藝術、文學、戲劇、音樂及其它作品自動受著作權保護(滿足某些資格條件)。在澳大利亞,沒有向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註冊版權的要求(或能力)。受著作權保護的材料範圍十分廣泛,包括電腦程序、圖表、錄像、廣播、培訓手冊、價格表和產品手冊。
  • 在著作權保護期內,《1968年澳大利亞聯邦著作權法案》也賦予大部分著作權作品的作者與他們作品有關的某些人身權。人身權包括作品的署名權、對抗虛假署名的權利、保護作品不受貶低待遇的權利。

註冊設計:

  • 根據2003年澳大利亞聯邦設計法案,工業設計可受保護,防止複制,這給產品的整體外觀提供了保護,包括其形狀、外形、樣式和裝飾,只要設計是新的且與眾不同的(基於之前在澳大利亞使用的設計或在世界上出版的)。保護期限為10年,支付續展費後續展10年。
  • 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對新的設計申請進行形式審查。設計在經請求的檢驗證書頒發後才可生效。

商業機密:

  • 保密信息或商業秘密,例如秘密技術或程序,具有商業價值。
  • 保護形式將通過信息保密策略實施並由合同或衡平的保密協議同義務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