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

新南威尔士州买卖房产的流程

买卖房屋通常是我们做出的最大财务决定。本文概述了律师如何指导您完成每个步骤。

在您承诺买卖之前

销售
在您决定为待售房屋做广告之前,已经准备好销售合同。此外,卖家还需要提供一些文件,例如:
(1) 分区证书;
(2) 下水道管线的排水图,
(3) 财产证明复印件;
(4) 土地平面图复印件;
(5) 地役权、通行权、限制、契约等任何文件的副本。

分契物业(一般为单位、联排别墅)的卖方还应附上房产证和分契计划的副本;以及关于使用共同财产的附则副本。

购买:
如果您要购买房产,您的权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销售合同中的内容。销售合同中很多条款都是“标准”条款,这意味着它们已经使用了很长时间并且对买卖双方都是公平的。但是,卖方不必包含这些条款,而是可以选择在合同中包含一些有利于自己的内容,而买方则需承担费用。这就是为什么您的律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确保买卖合同不仅合法,而且也要对您公平。如果条款不符合您的利益,您的律师将与卖方的律师协商以更改条款。这包括安排时间“结算”销售,也就是您支付余款并取得房产所有权的时间。

有条件邀约

对于私人协议,买家会对房产提出邀约,一旦邀约被接受,买家将收到出售合同并支付 0.25% 的定金,开始冷却期。由于 0.25% 是一大笔钱,在买家支付定金之前,最好先征求法律意见,以免合同条款对买家不公平。

冷却期

在私人条约:
买家有五天的冷静期来协商事情,尽职调查,在此期间他们可以退出销售。
如果买方在 5 个工作日内使用撤回权并退出合同,则买方必须向卖方支付购买价格的0.25%。
冷静期可通过协商免除、缩短或延长。

拍卖会

拍卖没有冷却期。中标者必须完成购买并当场向买家支付定金(通常为 10%)。只要您在出价之前让您的律师查看销售合同,拍卖就不会比私人协议购买有更多风险。在拍卖之前,您的律师将确定任何可能不利于您的条款,并与卖方律师协商以更改这些条款。这样一来,如果您的出价中标,您就可以确定所签订的合同符合您的利益。

检查费用

因为您应该“按您发现的方式”使用该房产,这意味着您还将注册任何肉眼可能不明显的房屋结构问题、虫害或其他缺陷。这就是为什么最好让专业人员先查看房产。毕竟,您可能需要预先支付几百美元才能为自己节省数千甚至数万美元的麻烦。

您的律师还应检查合同,包括:调查书;建筑证书,房主的保修保险证书。

如果您在拍卖会上购买,请务必在拍卖前进行害虫或建筑检查。一旦定下来,您就不太可能退出合同。

合同交换

当买卖双方各自签署一份买卖合同副本并进行交换时,买卖财产的合同就具有约束力。在交换时,买方通常还会交出定金(通常为 10%)。这个过程通常由您的律师或房地产经纪人为客户安排。

在拍卖中,交易在中标被接受后立即发生。对于私人协约销售,交易通常意味着您会将已签署的合同交付给代理

结算

结算是销售交易的结束,通常在交换合同六周后进行。

购买联排别墅或公寓

大多数公寓和联排别墅都是分层产权,这意味着您购买的是作为业主立案法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成为业主立案法团的成员意味着您将对影响建筑物的问题有发言权,但这也意味着您将需要支付分层税,并且您使用财产的方式将受到细则的限制。虽然卖家必须在销售合同中附上一些有关法人团体的信息,但您的律师将确保您在购买前做出明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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